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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深入实施学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推进中心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规范人才招聘管理,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博士(后)办法》校人字〔2020〕41号、《武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评特聘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2号、《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办法》校人字〔2020〕4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聘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党管人才”,突出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思想品德和学术诚信。
(二)坚持公平公开:按照“政策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面向全球公开招聘。
(三)坚持综合评价:充分考虑学科和需求差异,制定差异化标准,突出成果导向,强化学术水平综合评价。
(四)坚持结构控制:合理控制新引进教师中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后)和本校博士(后)的人员比例,优化教师学缘结构。
第二章 招聘条件
第三条 招聘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风严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条全球招聘博士(后):理工科至少发表4篇国际T3区及以上论文,其中至少1篇国际T1区论文;非理工科至少发表4篇T3区及以上论文,其中至少1篇T1区论文;对在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及工程应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同时,招聘对象须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博士(后)办法》校人字〔2020〕41号中相关规定。
第五条特聘特聘:特评特聘教师职务的类型分为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研究员三类。其中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为预聘高级岗位,研究员为高级岗位。岗位学术条件须满足《武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评特聘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2号中相关规定。
第六条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分为四类,A类:得到同行专家高度认同的海内外知名教授(研究员),B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C类: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教授(研究员),)D类:通过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评特聘拟引进的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实行合同管理,招聘条件、支持措施、管理及考核详见《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办法》校人字〔2020〕43号等相关文件。
第三章 招聘程序
第七条受理应聘材料。应聘者向中心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以及留学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检索证明、3篇代表作及自我评价,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成果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中心办公室对应聘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包括学历、教学和科研业绩等。审查通过者,填报《武汉理工大学招聘教师审核表》,特评特聘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特评特聘岗位初审表》,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申请表》。如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取消候选资格。
第九条组织谈话。中心党支部书记、分管人事人才工作负责人与应聘者进行谈话,针对其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填写《拟引进教职工入口考评表》。
第十条水平能力考核。中心组织教授会以试讲、学术报告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核,对其代表作进行评价。特评特聘在通过教授会后须组织学科组会议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评议推荐。中心组织党政联席会对应聘者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聘期发展与考核目标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者报学校审定。
第十二条 学校评议审定。人事处对所有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后报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校教师职务特评特聘工作组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公示和聘用。对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任时间从到岗时间算起。
第四章 支持措施及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全球招聘博士(后)按照学校A、B类编制进行聘用;通过特评特聘的人员按学校A类引进人员聘任,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在聘期内按研究员四级岗享受相关待遇,特任副研究员在聘期内按副研究员七级岗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中心和人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聘期4年。入选人才计划的,签订相应人才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 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转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中规定的相对应岗位。
第十七条 周转房、安家费、科研平台建设费等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因中心发展急需的人员,经学校同意后,可以破格接受其申请,必要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同行评审。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与学校最新人才引进政策不一致时,以学校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船舶邮轮中心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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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博士(后)办法》校人字〔2020〕41号
《武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评特聘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2号
《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办法》校人字〔20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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