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邮轮中心教师工作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9

1、教师工作室主要用于中心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日常办公、学术交流使用,不得用于社会兼职、经营性业务或其他与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培养无关的用途。

2、教师要爱护工作室家具和设备,不允许乱涂刻画,不得私自挪动或更换桌椅柜,退还工作位时应将钥匙交至中心办公室,保证家具和设备完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教师须共同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以及和谐的办公环境。禁止以下行为:吸烟、饮酒、大声接打电话、玩游戏、打牌、带无关人员进入、登陆黄色网站等。

4、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等。不允许乱拉电线、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器等,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带入工作室。做到人走关门窗、关水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至中心办公室。

5、科学合理使用空调,提倡按照国家规定的空调开放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6、中心将定期检查教师工作室情况,对于不遵守上述管理规定的,计入年终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