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邮轮中心会议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9

1、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场所,不得在会议室开展与日常工作无关的活动以及开展商业性活动。

2、会议室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调度、环境与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

3、中心教师如需工作日使用会议室须至少提前一日到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若非工作日使用会议室,须至少提前两日到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

4、借用会议室登记备案内容为:会议主题、使用时间、参会人员等。如需使用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需要提前注明,以便中心办公室提前做好协调安排。

5、使用人若借用会议室钥匙,需要将钥匙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归还至中心办公室。同时,需保证家具设备完好,若损坏需照价赔偿。

6、会议室使用人员应该共同维护会议室公共卫生与室内环境,爱惜室内家具、设备,禁止乱涂乱画、吸烟、大声喧哗等,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室打扫整洁后方可离开。

7、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等。会议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人走关窗、断电。